十大关键词之九:产权保护
2017-01-05 09:52:02 | 来源:人民法院报
 

    2016年2月,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。11月底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《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和《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》两个文件。全国法院以此为遵循,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。

    刘俊海点评:

(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)

    有恒产者有恒心是和谐盛世的核心特征。而有恒产的前提是恒法,即法治。良法善治的关键又在于公正司法。为保障财产权利、维护交易安全、加速商事流转,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出台了多个司法文件,立场之明、行动之快,值得点赞。

   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是产权司法保护的首要原则。法院对各类产权纠纷案件都要开门立案,凡诉必理,慎思明辨,求索规则,辨法析理,胜败皆明。法官对各类主体要一视同仁,确保诉讼地位、诉讼权利与法律适用的平等。程序法适用要平等,实体法适用也要平等。

    要反对以强凌弱的现象,也要反对以弱讹强的现象。要反对国有企业大打英雄牌,也反对民营企业大打悲情牌,更要反对跨国企业大打霸王牌。合同纠纷的裁判,必须彻底回归契约自由、契约正义与契约严守的契约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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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杨青